溥仪病逝后,李淑贤为独吞丈夫的遗产,足足打了十年的官司
据《清史稿》中记载:“三十四年冬十月壬申,德宗疾大渐,太皇太后命教养宫内。癸酉,德宗崩,奉太皇太后懿旨,入承大统,为嗣皇帝,嗣穆宗,兼承大行皇帝之祧,时年三岁。”
皇帝在古代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作为中国的最后一个皇帝,爱新觉罗溥仪
在其很小的时候,便登基为帝了。然而,他还没有享受多久的皇帝生活,就被卷入了时代的漩涡之中。
因此,可以说溥仪的前半生,就像是个提线木偶一般,一直都被别人控制在手中,有所改变的不过只是控制他的人罢了。
甚至在溥仪丧失了皇帝的身份之后,他还要依靠国家的帮助才得以维持生活,后来的他身患尿毒症病逝,其原有的积蓄早已花光,但是他仍给妻子留下了巨额财产,而妻子为争夺这笔巨款,竟然还打了整整十年的官司,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溥仪五个妻子中的最后一位——李淑贤
在溥仪的一生中曾四次结婚,一共娶过五个女人,
这对于历代的皇帝来说,是少之又少的了
。而溥仪的最后一次婚姻,是在1962年时与李淑贤结婚,所以李淑贤也是溥仪的最后一位妻子。
作为溥仪最后一段婚姻的对象,李淑贤的职业是一名护士,她比溥仪要整整小了19岁。
由于李淑贤从小便失去了双亲,因此二人当时是在中央的见证下完婚的。
实际上,因为之前溥仪身为皇帝,因此所娶的妃子是要经过很多方面的考虑的,溥仪并没有决定权,因此迎娶的妃子都不是自己自愿的,但是,迎娶李淑贤却是溥仪心之所愿。
所以,溥仪认为李淑贤才是自己真正爱的女人,甚至于溥仪还表示,是李淑贤让他感受到了爱情的甜蜜,也正因此,溥仪对李淑贤是有着深厚的感情的,在生活溥仪也没有半点的的皇帝脾气和架子,而是事事都听李淑贤的意见。
在那个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还未完全根除的年代,曾经作为万人之上的皇帝的溥仪,却愿意如此对待自己的妻子李淑贤,可以看出他对于李淑贤的感情是多么的深厚。
然而,即便溥仪对待李淑贤再尽心尽力,但是李淑贤却对他没有太多的感情。
这是因为二人的年龄相差了19岁,再加上当时结婚的时候,溥仪的身体状况非常不好,甚至就连洗脸也都需要别人帮忙,因此溥仪一直被李淑贤当作累赘。
那么,为何当初李淑贤要嫁给溥仪呢?这是因为当时这场婚姻是有政府牵线的,因此李淑贤不好拒绝。
而这也导致了婚后她曾几次和别人诉苦,也想过离婚的事情,但是政府的关怀,却让她始终不好意思提出来。
一直到1967年时,尿毒症晚期的溥仪去世了。
作为中国的末代皇帝,与前半生的荣华富贵相反的是,溥仪死时是一穷二白的,
但是溥仪去世后,他的妻子李淑贤却得到了一笔巨额的遗产,并且为此遗产李淑贤还打了十年的官司!
究竟是什么样的遗产呢?
其实,所谓的遗产便是溥仪生前却写的一本自传。
二、走过堪称传奇的半生后,溥仪写下了一本忏悔录自传
溥仪作为中国末代皇帝,可以说是时运不济吧,虽为皇帝却不曾拥有过任何实权,并且还在年幼时便成了亡国之君,后来更是稀里糊涂的成为了各方势力的傀儡操纵着。
一直到了1950年时中苏建交之后,被苏联关押的溥仪才被解押回国,并在管理所内进行了改造。当年的溥仪作为日本人的帮凶,因此他认为自己绝不会有好下场,然而令他意外的是,新中国并未处罚他,而是积极的帮他改造,这令他感动万分,并决定要洗心革面。
而当溥仪在一处管理所听取报告之时,听过日犯的真心忏悔后,令溥仪深有感悟,
对于一直以来都不知道以何种方式忏悔的他,这无疑给了他一个启发
。在回去之后,溥仪便开始着手写下自己的忏悔录——《我的前半生》
最终在1964年4月之时,溥仪的自传《我的前半生》由群众出版社正式出版了,
而由于人们对溥仪的好奇心,以及书中所描写的独特且富有戏剧性的经历,因此这本自传非常畅销,
甚至还被多次改编为影视作品,其中还有些获得了不少奖项。
然而,在溥仪去世之后,这本《我的前半生》却又引起了轰动!
三、为争夺溥仪遗产,李淑贤打了十年官司
在1984年时,群众出版社的主编李文达,将《我的前半生》的版权交给了《末代皇帝》的制片方,而这件事被李淑贤知道后激怒了她,因为她并不知道此事,于是李淑贤便将群众出版社与李文达都告上了法庭。
对此,相信各位不了解真相的读者会感到一头雾水,《我的前半生》作为溥仪的遗产,为了李文达能够越过作为溥仪的遗孀的李淑贤而将其版权交给制片方呢?其实,这就要先了解一下李文达与溥仪之间的联系了。
需要知道的是,虽说溥仪曾贵为皇帝,但是他在很小的时候便被迫颠沛流离,因此他并没有接受过多少的良好教育,这导致了他的写作能力并不强,因此想要完成《我的前半生》,溥仪需要借助外力,而李文达便是溥仪的求助对象。
当时,李文达完全参与了整本书籍的编写,并且由他整理了全部的文稿,甚至在溥仪患病无法说话的期间,都是由李文达去四处采访与查阅资料,才最终顺利完成了文稿的。
因此,可以说没有李文达,溥仪的自传是无法完成的。
并且,在后来的特殊时期,李文达还因为曾参与撰写了《我的前半生》而受尽了折磨,之后得到平反才重新获得了自由,
由此可以看出李文达为了完成溥仪的自传,是付出了很多的。
不过,由于在完成自传之后,李文达认为书是第一人称的,因此他没有同意溥仪写上自己的署名,而溥仪当时给了李文达一半的稿费,这相当于承认了其工作量。
当时,在这本书出版之后,一共印刷了21次,其累计印数高达186.3万余册,并且还被翻拍成了电影,由此而产生的巨额收益以及版费,到底应该归谁所有便变成了一个大问题。
李淑贤认为,这是溥仪留给她的遗产,李文达既然没有署名便没有版权,无权将书的版权随意交给他人。
在最开始的时候,法院并没有受理李淑贤的起诉,但是为了争夺这笔巨款,李淑贤和李文达两人开始了漫长的打官司之路,一直打了整整10年之久!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我的前半生》的版税就已经价值上百万,在当时就是一笔巨款,所以李淑贤这十年来,是非常努力在打官司的。然而,李淑贤没有想到的是,在她好不容易赢得官司的第二年,她也离开了人世。
在闹剧终结之后,李淑贤可能也没有想到,自己还未享受胜利的成果,便随溥仪而去了。
小结
其实,之所以在溥仪去世后,《我的前半生》会惹上官司不断,主要原因还是溥仪这个人的特殊身份使然,人们对于末代皇帝的生活有着太大的好奇心,也因此使得这本书成为了一再出版的畅销书。
而既然是畅销书,那么其稿费自然是非常丰厚,也正因此这本书被争夺了几十年的时间,究其原因,不过就是为了利益罢了。
而李淑贤跟李文达为此争夺不休,最终李文达却早早去世,而李淑贤也在争夺到手之后的第二年去世,真是有些讽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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